本報訊(記者 章盛莉)昨日,有網友反映,在長沙地鐵站內遇見工作人員阻止一位挑著三大袋東西的老人乘坐地鐵。對此,長沙地鐵和長沙警事官方微博回覆,經調查,當時是執勤工作人員發現老人攜帶的袋中不僅散髮異味,還明顯可見尖銳物品刺破袋子,為保障廣大乘客的安全,只能勸阻老人上車。
  長沙警事官方微博表示,6月19日18時30分許,地鐵工作人員在地鐵2號線望城坡站站廳內巡邏時,發現一老人肩挑兩個大編織袋,手上還提著一個編織袋,所攜帶物品散髮出濃重異味,編織袋內隱約可見尖銳物品,肩挑的硬質扁擔明顯超長且嚴重妨害乘客安全。工作人員立即上前檢查,並耐心告知其相關規定,阻止老人進站上車,經反覆勸說後,老人最終攜帶隨身物品從原路離開。
  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昨日表示,非常感謝市民的關註,也懇請市民繼續監督長沙地鐵的服務,如果您對長沙地鐵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撥打長沙地鐵客服熱線86850000、長沙晚報熱線96333,或通過官方微博、各站點內的意見箱進行反映。
  長沙地鐵提醒,市民在乘坐地鐵時請遵守相關規定,文明出行,一同營造安全、舒適的乘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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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地鐵,這些物品不能帶
  根據《長沙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規定,乘客進站、乘車禁止攜帶“易污損、有嚴重異味、無包裝易碎和尖銳的物品”。
  《長沙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對乘客攜帶的行李規格也有規定:乘客可攜帶30公斤以內或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1.8米以內的行李,而重量超過30公斤或長、寬、高之和超過1.8米的行李,一律不得攜帶進站乘車。此外,禁止攜帶進站乘車的物品還包括: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易燃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槍支、彈葯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犬只、家禽等動物;氣球、帶壓容器、非摺疊自行車、電動車等物品;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物品。  (原標題:有嚴重異味物品不能帶上地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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