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北京12月23日訊 記者李想 國務院關於國家財政水利資金投入和使用工作情況的報告介紹,將研究界定中央與地方的水利支出責任。
  報告說,我國中央與地方水利支出責任不明晰。一些流域骨幹工程等重大項目,中央投資比例偏低;一些中小型建設項目中央承擔了較多的支出責任。
  對此報告指出,在研究明晰中央事權、地方事權、中央與地方共同事權的基礎上,我國將進一步明確中央與地方各自承擔,以及共同承擔的支出責任。  (原標題:界定中央地方水利支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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